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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2023年版)

2023年06月05日 21:53  点击:[]


一、大学生为什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在句容全日制高等、中等专科院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属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缴费。

二、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学校负责采集新生参保信息,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受理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三、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按学制缴纳,缴费期为9月1日至12月15日。

大学生按学制参保缴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年度的医保费用可以办理退费,由学校统一办理,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四、2023年度大学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多少?

2023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1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400元/人.年,财政补助760元/人.年。

五、参保大学生待遇享受期是什么?

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刚入学的新生待遇享受期从当年的9月1日至下年的12月31日;老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参保大学生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在一个待遇年度内(如老生,1月1日—12月31日)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按规定支付(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包括普通门诊待遇、“慢病”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待遇、普通住院待遇、重大疾病住院待遇、大病累计报销待遇和生育医疗待遇等。

七、参保大学生如何享受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统筹。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镇江市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中心及其下属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内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1000元。

2.慢性病门诊统筹。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的慢性病病种范围暂定为:高血压病、糖尿病、前列腺增生症、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及后遗症期、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限非透析),共13种疾病病种。

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中心及其下属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发生的上述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元。

(2)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慢性病病种范围暂定为:精神病、慢性肝炎、癫痫、结核病(不含肺结核)等4种病种。

在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上述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4500元。

就诊类别

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

年度最高限额

普通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50%

1000

二级医疗机构

(市人民医院、妇保院)

20%

1000

慢病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50%

2500

二级医疗机构

(市人民医院、妇保院)

50%

4500

八、参保大学生如何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一)门诊特殊病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儿童Ⅰ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先天性心脏病、甲亢。

(二)身份认定。患有以上门诊特殊病的参保学生,持社保卡、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病理报告等相关诊疗文书到崇明街道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登记。

(三)医疗待遇。

大学生患有规定范围内的特殊重大疾病,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按不同病种及费用范围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支付:

(1)患终末期肾病进行透析治疗,医保制度内门诊医疗费用基本报销70%,剩余符合范围的个人支付部分基金再给予支付70%。

(2)患规定范围内的其他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诊治病种,医保制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保险基金直接给予支付70%。

九、参保大学生如何享受住院待遇?

1.普通住院待遇。

(1)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发生的500元以上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

(2)在本市二级医院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分段按比例支付: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支付65%;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5%。

(3)在本市三级医院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4)大学生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降低50%。

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待遇享受情况:

医疗机构

起付线

分段报销

报销比例

二次住院起付线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500

500元以上部分

75%

250

二级医疗机构

1000

1001-10000

55%

500

10001-50000

65%

50000元以上部分

75%

三级医疗机构

1000

1001-10000

50%

500

10001-50000

60%

50000元以上部分

70%

2.重大疾病住院待遇。

特殊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病种范围暂定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脑梗死、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原发性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尿道下裂等18种病种。

凡第一诊断是城乡居民特殊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在本市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救治并采取全程规范化治疗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享受基本分段报销后,剩余合规个人支付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再给予支付50%。特殊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限定费用标准),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十、参保大学生如何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一)办理登记。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学生,怀孕后携带结婚证、社会保障卡、生育登记服务证明等资料到具备建卡条件的医疗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本市分娩的可持社保卡、生育登记服务证明、出生证直接刷卡结算;异地分娩零星报销的还需携带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到崇明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报销。

(二)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平产1000元(含产前检查费用)、剖宫产1200元(含产前检查费用)的标准支付。

十一、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限额为30万元,超过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终末期肾病进行的透析治疗、使用特殊药品及规定范围的其他特殊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不设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

十二、大病保险有什么待遇?

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待遇年度内,累计达1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累计在10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0%。具体如下:

费用段

报销比例

15001至10万元

60%

10万元以上部分

70%

十三、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具体如下:

(一)门诊。本市内持社保卡直接结算;门诊特殊病通过本市二级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后直接刷卡结算。

(二)住院。本市内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异地住院就诊通过本市二级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后直接刷卡结算。

注意:市外普通门诊无待遇;根据国家逐级转诊的要求,异地就医最好到我市二级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登记,相应报销比例会高,通过手机微信“江苏医保云”、“异地备案”等小程序自行备案登记异地结算报销相应会低。

十四、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1)办理异地就诊登记备案手续后,因电脑程序、社保卡报错等客观原因未能刷卡结算的医疗费用;

(2)因急症在门(急)诊抢救后转住院(或死亡)的,在门(急)诊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

(3)未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

十五、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一)办理地点:崇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句容宾馆向南150米左右)。

(二)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门诊携带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票据原件;住院费用需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医院盖章且项目齐全清晰)、出院小结(医生签字和医院盖章)等原件材料(自留复印件);重大疾病需另外提供诊断证明和病理报告。

注意: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功能。如持非农商行办理的社保卡,请提供开户银行。

十六、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到待遇享受期结束。

十七、城乡居民医保与其他医疗保险之间的衔接有何规定?

大学生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可先按城乡居民医保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后,再由保险机构进行理赔;在其他统筹地区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十八、大学生毕业后如何接续医疗保险?

(1)在本市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当年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没有等待期,参保缴费到账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回原籍的。按当地医保政策办理参保。

十九、哪些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按照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情况。

二十、社保卡遗失后,如何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社保卡遗失后,应及时拨打电话02596008进行口头挂失,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句容市任一个农商行网点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凡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二十一、医保部门咨询电话

崇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511-80301221

医保中心报销审核科:0511-87300675

医保中心参保登记科:0511-8726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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