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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文明使用网络规范

2018年09月06日 16:07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学风建设,提高大学生的文明素质,维护广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网络暂行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网络信息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凡在校内使用计算机和网络的学生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应主要用于学习、科研、管理、服务,本校学生可使用校园内学校和运营商提供的网络服务。

第三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必须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学校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学生在使用网络时应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要求,严格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通过网络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不得制造、传播网络谣言。

第五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必须遵守学生宿舍的作息制度;自觉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不得影响其他同学正常的学习、生活和休息。

第六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应做到:

1.不发布、传播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2.不浏览、不发布、不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赌博以及教唆犯罪、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的言论。

3.严禁访问反动类、色情类、来历不明等网站,对可疑外部链接要慎重点击;发现问题主动与学生工作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联系。

4.严禁利用网络进行窃取他人财物、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 为保证计算机网络安全,应做到:

1.学生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时,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未经允许,严禁非法进入计算机网络系统或使用计算机网络资源。

2.登陆网络时应主动使用实名制。

3.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内部私自架设无安全认证的网络设备,特别是无安全认证的无线路由器。

4.不得人为损坏网络设施,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线和网线, 不得私安插座,维护用电安全。

第八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时,应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提供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法规。

第九条 学生有权利对使用网络时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学校反映、举报,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

第十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和网络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构成犯罪,除将受到学校的上述处分外,学校还将依法提交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进行司法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会同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1791日起实施,原《学生文明使用网络规范》同时废止。学校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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