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省教育厅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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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省教育厅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5-06-12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5]1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9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7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6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推荐数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系(部)申报的建设教材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重点立项建设教材3部。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修订教材

①《“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②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③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 套。

(2)新编教材

①《“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1式5份);

②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③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四、申报时间

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好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书面稿提交至教务处(综合楼5楼502室),电子稿发至邮箱592864206@qq.com。申报表中的“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意见”和“学校推荐意见”由教务处统一签字和盖章。

联系人:王昌刚、汪莉,联系电话:662526、18912108922

附件: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3、“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4、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附件1-4链接

教务处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