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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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6-03-16

各系: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施教学计划中的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青果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要求,现就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求

1、选题应该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出发,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选题要结合生产实践,要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及指导教师与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选择。

3、选题要注意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对于方案设计、实(试)验与数据处理、绘图、资料查阅以及计算机应用等内容应综合考虑。

4、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联系实际,扩大知识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在工作中的团队协作能力。难度和分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

5、选题要有独立性和完整性,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题目,但当几名学生参加一个课题时,必须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保证其主要部分为独立进行的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

6、选题类型要多样化,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自选课题,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对学生自选的课题,各系应组织专人对题目进行认真审核和指导。

(二)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1指导教师根据选题原则、学生专业性质以及自己研究专长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说明课题来源、课题类型。

2、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教研室人员对本室人员所报的论文题目进行审核和筛选,各系主任负责向本系应届毕业生介绍本系各专业论文(设计)题目所要完成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并组织学生选题。

3、选题确定后,经师生双向选择协调,确定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选题审题工作应于毕业实习前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准备;

(三)系统选题时间

选题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核对并在系统中完成相关数据的上传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25日。

二、开题

(一)开题的要求

1学生在选定题目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查阅相关文献,撰写“开题报告”。

2指导教师应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开题报告不合格者,必须重做。

3开题报告作为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系统开题报告提交时间

开题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8日

三、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的要求

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中期,各系应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具体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落实。学生在自查的基础上,指导教师负责把关,填写指导意见,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进行抽查。

(二)系统中期检查提交时间

中期检查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9日

四、答辩

(一)答辩的要求

1、各专业应成立3-5人组成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答辩工作可聘请校内同行专家参加。

2、答辩前应按《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要求》的内容,对学生的论文(设计)格式、论文查重率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答辩。

3、答辩程序各系自行制定,但答辩前要印制统一的评分标准,评委以此为标准对所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打分。

(二)答辩的时间

答辩的时间为5月24日-5月30日,具体时间系里自行安排

五、成绩评定

(一)成绩评定的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按五级评分制(含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采用“结构分”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

2、结构分由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人的评分和答辩委员会的评分组成,具体的评分标准由各系根据专业选题的不同类型制定,由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3、百分制与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制的对应标准为: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80-90分(含80分)为良,70-80分(含70分)为中,60-70分(含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4、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评为优秀的论文(设计)不得超过答辩学生人数的20%。

(二)系统成绩录入时间

系统录入成绩截止时间为6月5日

各系教学秘书按青果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操作要求,帮助指导教师做好有关数据上传工作。各系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以严肃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的工作要求,自始至终把握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程度及质量。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